轉:教育部關于印發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(2021年)》的通知

發布時間:2021-03-18文章來源: 浏覽次數:

教育部關于印發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

(2021年)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,有關部門(單位)教育司(局):

為貫徹《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》,加強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标準體系建設,落實職業教育專業動态更新要求,推動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,我部組織對職業教育專業目錄進行了全面修(制)訂,形成了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(2021年)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現将《目錄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、修訂情況

《目錄》按照“十四五”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2035年遠景目标對職業教育的要求,在科學分析産業、職業、崗位、專業關系基礎上,對接現代産業體系,服務産業基礎高級化、産業鍊現代化,統一采用專業大類、專業類、專業三級分類,一體化設計中等職業教育、高等職業教育專科、高等職業教育本科不同層次專業,共設置19個專業大類、97個專業類、1349個專業,其中中職專業358個、高職專科專業744個、高職本科專業247個。我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等需要,動态更新《目錄》,完善專業設置管理辦法。

二、執行要求

1.優化專業布局結構。《目錄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2021年起,職業院校拟招生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按《目錄》及相應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執行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照《目錄》和辦法,結合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合理設置專業,并做好國家控制布點專業的設置管理工作。中等職業學校可按規定備案開設《目錄》外專業。高等職業學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高職專業,可自主論證設置專業方向。我部指導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按照高起點、高标準的要求,積極穩妥設置高職本科專業,避免“一哄而上”。

2.落實專業建設要求。我部根據《目錄》陸續發布相應專業簡介,組織研制相應專業教學标準。各地要指導職業院校依據《教育部關于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教職成〔2019〕13号),對照《目錄》和專業簡介等,全面修(制)訂并發布實施相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,推進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。各職業院校要根據《目錄》及時調整優化師資配備、開發或更新專業課程教材,以《目錄》實施為契機,深入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。

3.做好新舊目錄銜接。目前在校生按原目錄的專業名稱培養至畢業,學校應根據專業内涵變化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必要的調整更新。已入選“雙高計劃”等我部建設項目的相關專業(群),應結合《目錄》和項目建設要求,進行調整升級。用人單位選用相關專業畢業生時,應做好新舊目錄使用銜接。

專業目錄是職業教育教學的基礎性指導文件,是職業院校專業設置、招生、統計以及用人單位選用畢業生的基本依據,是職業教育類型特征的重要體現,也是職業教育支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觀測點。各地要結合地方實際,加大宣講解讀,嚴格貫徹落實,不斷深化職業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提高職業教育适應性。實施過程中遇有問題,請及時報告我部(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)。

教育部

2021年3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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